一百五十一、委托人可以匯集他人財產設立財富管理服務信托嗎?
答:對于自然人委托人,委托人應當以合法所有的財產設立財富管理信托,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財產設立財富管理服務信托。對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為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得以資產管理產品財產/資產服務信托財產或者以其他方式匯集他人財產設立財富管理服務信托。
本文來源:中國信托業(yè)協(xié)會《消費者教育》